討債不成他給別人“戴”了個綠帽子 現在要坐1年牢
新聞:都說辟謠辟謠,偏有人還公開造謠誹謗!近日,舟山市首起誹謗罪公訴案件正式生效。
被告人王某為了討債,在網上公然發布虛假消息,誹謗兩名公職人員,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。
被告人王某是一家借款公司的員工。去年初,他向普陀區某街道辦事處的公職人員貝某要求償還欠款。
討債公司多次討要未果
2017年3月23日傍晚5點左右,王某捏造貝某前妻張某(普陀區另一名公職人員)的虛假桃色新聞,通過新浪微博發布,并@我市多家媒體及多個政府機關單位。
雖然王某在當晚八點左右刪除了微博,但該虛假桃色新聞已被截圖,并在朋友圈大肆轉發。根據調查,實際轉發次數達500余次以上。
王某因在網絡上故意抹黑兩名公職人員,于去年3月底在安徽被抓捕歸案。
2017年12月22日,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,指控被告人王某犯誹謗罪。這是我市第一起公訴誹謗案。
普陀區人民法院認為,被告人王某捏造事實誹謗他人,情節嚴重,且嚴重危害社會秩序,其行為已構成誹謗罪。被告人王某因犯誹謗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。
普陀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 楊紅偉任何人都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,像這種誹謗罪,如果捏造事實,損壞他人名譽所發布的信息被實際點擊量5000余次,或者被實際轉發500余次,以及造成相關被害人精神失常,死亡自殺,都要負相應的刑事責任。最高三年以下法定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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